上一页 全文阅读 下一页

第一百一十八章 盗狗有罪吗(2)

“那各位同学觉得,一般人觉得这一串葡萄,数额大不大?”

众人纷纷在弹幕上打“不大”这两个字

朱铨微微笑,继续道:“对,同学们说的很对,不大!因此,根据之前有同学说的,盗窃金额为一千到三千元的立案,他这个根本就达不到立案的标准,所以我朋友李四不构成犯罪我这样的表达,同学们听清楚了没有?”

众人哗然,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!

那么贵的葡萄,偷吃掉了居然不犯罪?!

可怕!

“张老师,那植物园该怎么防盗呢?今天是李四来偷,明天后天可能就是王四、陈四来偷只有千日做贼的,没有千日防贼的总不能那些贼偷了葡萄,还得不到惩罚吧!”

朱铨看到了这个名为“植物园三当家”的账号提出的问题,笑着回答道:“很简单,在葡萄架子前的醒目之处写上“科研葡萄,一串两万”,让大部分人知道这个葡萄的价值就可以解决了”

在讲述完“李四偷葡萄”的案例后,朱铨所扮演的张三继续说道:“这是第一个案例,已经讲述完毕,现在我们讲一讲发生在我朋友李四身上的第二个案例”

众人在弹幕上纷纷留言,表示期待

“同学们,我的那位老朋友李四,他邻居家有条狗,李四本人呢是特别讨厌狗的,所以他对于自己的那位邻居养的够那是相当的不满

所以在某天趁着没有人注意的时候,李四终于忍不住将邻居家的这条宠物狗给打死了,并且还吃掉了之后,李四才知道原来这只狗价值八十八万元人民币!”

“这一结果直接是吓尿了李四,所以他就跟我说,这条狗怎么会辣么的贵啊!他说这话的时候一副惊恐的表情!”

“不过我也能理解,不就一条狗么,怎么会八十八万?而且这八十八万被他这个存款用来买房道歉上百万的房奴来说,就是天大的价钱

李四问我,他的这一行为构不构成盗窃罪

那现在,我想把这个问题交给你们回答,请在场的同学判断一下李四的行为,构成了盗窃罪吗”

朱铨说完,观众们神色微惊:

握草,这个比起王丹珞的“偷鸭”案、偷葡萄案还要生猛啊!

简直狠的不行!

王丹珞那个鸭,也就一万多,那个葡萄也就两万块,可是朱铨,也就是普法专家张三说的这个案,竟然直接飙升到了八十八万!

这还是在数值上的差别,这并非是最严重的

最严重的是,这个李四的行为!

四哥的这一行为,比起大妈的那个“偷鸭”行为来说,更加的过分

他这是有预谋、有规划的故意残害动物的行为,打杀了那条狗并且还炖了吃...简直太残忍了

众人纷纷在弹幕上留言:

“呦呵!三哥的朋友四哥居然是这样的人!还犯过比那位老大妈还要恶劣的案子啊!”

上一页 全文阅读 下一页
  • 今日热门
  • 本周排行
  • 阅排行
  • 年度排行
  • 最新更新
  • 新增小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