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一页 全文阅读 下一页

第十六章 文体两开花(2)

好嘞,谢谢大大”

秦小宝要写的不是别的,正是《鬼吹灯》,在地球的时候,这部作品可是现象级的存在,一经推出,就大火无比,电影出了好几部,电视剧更是数不胜数,大多数的效果都很不错

自然,同类型的作品还有非常多,可是单单从商业价值出发考虑,《鬼吹灯》无疑是最合适的

尤其,小说是按照副本进行的,有主线,却又不互相影响,留下个悬念,反而利于后续的展开

这本书也很有意思,一开始,是书写了个耗子精的小故事,引出了主角的身份,在写作手法上,更是大胆地用了第一人称,这可谓是胆大骑龙骑虎

网文发展了这么多年,读者的喜好不断地变化,但有一点一直在延续,就是多数人不喜欢“我”字的描述写作方式,觉得看起来怪怪的

当年秦小宝看到这本书,惊为天人,一度怀疑作者就是自己笔下土夫子,摸金校尉,只是金盆洗手不干了,甚至有书友找出了巨大无比的蜈蚣,摸金符,洛阳铲等图片,引发无数网友围观

选《鬼吹灯》,除了写作方便之外,就要说到商业价值了

秦小宝的计划是,文体两开花,德智体全面发展

准备给所有人一个惊吓

一切的以一切都是为了日后做准备,做铺垫,等到王者归来那一刻,我要让这天遮不住我的眼...

串台了!

换了个键盘,他打字速度又加快了不少,要是愿意,在家里坐上一天,十万字轻轻松松

所以当李华收到所谓开头之后,真的吓了一跳

其他作者的开头,都是六千到一万字,最多在附上几百字的大纲,你倒好,直接来了十万字,要按照你说的,这本书在百万字左右,那还真不影响,因为十天就搞定了啊

只是,十天时间写出来的书,能看么?

引子:

盗墓不是请客吃饭,不是做文章,不是绘画秀华,不能那样压制,那样从容不迫,文质彬彬,那样温良恭俭让,盗墓是一门技术,一门进行破坏的技术...

短短几百字的引子,就让李华不禁坐直了身子

一开始,看到书名的时候,他以为是个恐怖的故事,没想到却是和盗墓有关

接下来的两小时,他动的只有眼珠和手指,这特么太有意思了吧

开头祖父的小故事,有点像是聊斋的感觉,可是用白话文写出来,又有不同的感觉,甚至,觉得那只大老鼠很是可爱,只可惜被干掉了

到了主角这儿,画风一转,就到了部队里,还把要塞和古墓结合在了一起,霸王蝾螈,尸香魔芋,十万古墓群...

一切的一切,都很新鲜,看的让人神往

“卧槽,服气了,大大,要不你加个班,把后头的写出来,太好看了,和《仙之逆》完全是两种风格,欲罢不能啊”李华赶紧点开

“哈哈哈,行,其实这个故

上一页 全文阅读 下一页
  • 今日热门
  • 本周排行
  • 阅排行
  • 年度排行
  • 最新更新
  • 新增小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