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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章 挑人(2)

基本的社会秩序,让这些在意识置换中被淘汰的最弱者有饭吃,有地方住,有基本的医疗,以及安全保障,不让他们大规模的出去犯罪

这就是最大的正义

至于三楼这些被“治疗”的人,他们也许是无辜的

也许不是

但不重要

他们不愿意跟政府配合,更别说接受政府监督了而救助中心愿意,就这一点,他们就注定赢不了

至于敲诈勒索,首先敲诈勒索罪成立的对象应该是侵犯私人的财产权,而这个私人,只能是身体本人

但他们之前的置换者,已经用身体本人的名义,签了治疗的合同

单纯从法律意义上来说,其实没有任何疑问

限制自由和故意折磨,其实也是治疗的一部分

这就跟已经签了手术同意书的病人一样,后面的后果,是需要病人自己负责的

唯一能有争议的,就是这种治疗手段有没有效,合不合理……

但也只是争议,法律没有禁止,那就可行

这些人要怪,只能怪自己运气不好,正好置换到一批“自愿”接受的治疗的人身上

这跟置换到得了其他疾病,在手术台上受罪,或者在病床上哀嚎的人,没有任何区别

都是治病

唯一一点小小的区别在于,在这里,在这个救助中心的三楼,人们还有机会花上一点点钱,来终止对“自己”的治疗过程

这个交易可以被称之为“合同变更”,或者说,治疗合同的违约金

但敲诈勒索……不成立

警察们走了,治疗继续

报警的工人都傻眼了,但是经过说服还是接受了

警察离开之后,治疗室的大门关上,刚才被中断的治疗继续

三楼现在一共住着60个人,基本上一个上午的时间,整个“治疗”过程就结束了

统计一下收入,已经超过十万

按这个速度下去,一个月是30万

扣掉救助中心的运营成本,基本上所剩无几

所以规模还需要扩大

吃过午饭,陈晨就去一楼挑人

卢小华对“被治疗”人员主要有以下几个要求

1,身体要比较健康,但又有一些小毛病,皮肤病,牙周病,甚至有点偏瘫,有点残疾,都行但真有严重疾病的,一概不收,因为过于高昂的治疗成本会吞噬利润

2,满足第一条的情况下,年纪越大越好,这样反抗的可能性就越小

3,不要女性

救助站里现在已经有不少老太太了,还专门给他们划了区域

但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女性身体被卢小华签合同

按照道理来说,女性其实更容易在“治疗”下妥协

但女性也更容易引发警察和旁观者的同情

这是人类道德的某种潜意识决定的,卢小华没有对陈晨说,但是陈晨自己已经感觉到了

卢小华这样的人非常精明,他非常善于游走在道德和法律之间的间隙

把一群男人抓起来治疗,因为这些男人之前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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