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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十五章:维护名誉,网络不是法外之地!(2)

大娱乐公司

而博客上,他们的粉丝的体量多的不可想象

在那些粉丝的冲击下,原本还有些反转的舆论,再次呈现一边倒的趋势!

似乎有关叶晨抄袭的事,已经盖棺定论!

……

另一边,叶晨正神色古怪的躺在沙发上

网上的消息,他自然也看到

一开始爆出抄袭时,叶晨并没有在意,他以为只是四大娱乐公司的炒作手段

毕竟剧本属于文学作品,在他获得剧本的同时,也拿到了相应的版权

说他抄袭根本是无稽之谈,就算是,那也是从前世搬来的,跟李七贤有个鸡毛关系

随意看看后,叶晨也就没有在意,谁知道一顿饭过后,网上几乎是一片骂声

打开博客无数的私聊,不是问他有没有抄袭,就是问他为什么要抄袭,再不然就是让他道歉的

而当他看完李七贤发布的博客后,整个人都傻了

他原以为李七贤真的打算要起诉,可仔细一看才发现,李七贤下面放的图片居然是律师函!

律师函!

不得不说,四大娱乐公司玩的还是花啊!

叶晨看着放在桌子上的版权合同,嘴角露出一丝残忍的笑容

“喜欢玩是吧!那就好好玩,希望你们硬气一点,不要提前退场!”

拿起手机,拍好几张照片后,叶晨又接连打了好几个电话,才在博客上编辑道:

“前段时间碰见一位大师,我问他:世间有人谤我、欺我、辱我、笑我、轻我、贱我、恶我、骗我,该如何处之乎?

大师回答:只需忍他、让他、由他、避他、耐他、敬他、不要理他、再待几年,你且看他

小时候我有个朋友,路过的大师,说以后他必将黄袍加身,餐餐大鱼大肉

后来……他送起了外卖

从那以后,我对那些大师的话,是一个字不信!

熟悉我的朋友都知道,我不是一个大度的人,一般习惯有仇当场就报

听到有人要起诉我抄袭,当时我整个人都很意外,我在想,某人在娱乐圈混这个久,难道不知道剧本属于文学作品,是有版权的吗?

然后我在仔细一看,某人说的义正言辞,我以为已经走诉讼流程,结果下面却是一张律师函!

解释一下律师函的作用,简单来说就是口头警告

我就不明白,剧本都是我原创的,版权也在我手上,你警告个什么玩意

还有那几个十八线艺人,也好意思说我抄你们的作品

我原以为“七年”写出来的剧本很好,可当我了解之后,才后悔莫及!

我花了十分钟的时间,去看了他的剧本,结果不仅浪费了十分钟,甚至要用一生来治愈心里的创伤,我求求你,赶紧找个厂上班,别写剧本了,你写出来的东西,那是人能看的下去的吗?!

还有,那个说我抄袭他音乐的歌手,你的歌我也听了

我真傻,我居然真的从头到尾对比谱曲,当我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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